
关于我做小偷这件事

一向以清高善良自诩的我,独坐窗前思考人生之际,竟然想到自己从年少以来不止一次做贼。这个可恶的字眼一刹那充斥了脑海,牵痛了敏感的神经,弥漫了心中的荒芜。
在老家生活的那段日子,不仅有春天的勃勃生机,也有夏天的热情似火,不仅有秋天的云淡风轻,也有冬天的刺骨寒风。当然,有争两厘米地边的恶邻,也有温暖如春的亲朋。总的来说,是比较惬意的一段慢时光。最忘不掉的是秋高气爽时,跟随几个玩得差不多的邻居去溜花生。名义上是挖别人收过的地里残存的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实际上是找个共同的事情大家一起说话聊天。当然,有些特别透(精明奸诈)的人另说,我们几个是为了寻开心,因为自己家也种着这些东西。那是一个温暖又凉爽的秋日下午,天气晴朗,微风不燥,几个人一商量,决定去北边的沙地遛遛。新修的县道上,几个年轻女人骑着车,大声说笑,天高地远,幸福无边。收过的庄稼留下土黄色的田地及农作物的杆叶,未收的有青有黄,眯眼望去,象一幅未完成的油画。一个连一个的沙丘小山似的蔓延开去,有果树,有野树,贪恋静谧,与同伴渐远,不知不觉上到一个小土坡,松软的沙土一踩一个坑,没有开发的地方还泛着鱼鳞样的波纹,在金秋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异样的光芒。也有勤快的农人开垦出一块块田,种着红薯等易管理的作物。突然一块墨绿的东西吸引了我,是一个嫩嫩的南瓜。头部顶着干枯的花,油绿的身子胖胖的,泛着光,似一个十五六的少女一样的光润、干净、充满希望,看看周围,没有一个人,依稀听得同伴们的谈笑,午后安静的土山上,只有我一个人和这世外桃源般的世界,这肯定是一个勤快的人在开垦出来的红薯地周围种了几棵南瓜,以弥补菜的短缺。不知是出于喜爱,还是本能,还是恶作剧,还是其它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我伸手摘掉了南瓜。那个勤劳的农民可能怎么都不会想到会有一个爱看书的自认为自己是一股清流的年轻女人会跑到这里来采摘他的劳动成果,这个小小的刚谢花的嫩南瓜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自己还未成年时就被一个自诩善良的人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掐死。那个嫩南瓜,毫无疑问的躺在了我的篮子里。晚上,则进到我的肚子里。自小就被老实的父母教育做人根本的我,办过这么一件不那么光明正大的事,以至于十几年后还是不能忘怀。
曾经在我的一篇《遭遇尴尬》里提到过另一次做贼的情形。严格来说这并不能算偷,也不能算窃,只能算采摘。那是住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小区,一栋办公楼和几栋住宅全是红砖小楼,三到五层,整栋楼爬满爬山虎,看起来像童话中的小屋,只留下一个个窗口有点人间烟火气。这是一个国家单位家属院,新单位已搬到东区,旧址人少且年老,住户也都是七八十岁的早已退休的老人。办公楼前有篮球场,旁边是一块绿地,有弯曲的小路和凉亭。再往边是直到围墙下是一位老人建的菜园。也不知道他何许人也,在寸土寸金的都市里有那么大一块菜园,与花园等宽,好像是从花园里分割一块给他似的。老爷爷整天在菜园忙碌,菜的长势也很好,有时会站在他用树枝做的围墙外欣赏一番。有一天傍晚,照旧在小路上散步,陡然发现野草的角落里冬青下边有一小丛韭菜!这可是我爱吃的东西,蹲下细看,小小的一丛,有十几根的样子,嫩绿嫩绿的,掐一根闻闻,鲜香的韭菜味冲过来,那是菜场里的韭菜所不能比拟的。这可是真正的野生。毫不犹豫的掐掉,留下根继续生长。喜滋滋的拿着往回走,却迎面碰上种菜的老爷爷。他步履矫健的正往菜园走,我拿着“野生”韭菜回家,一尺多宽的小路,他不会不看见我手里的菜,重要的是他菜园里也有一块面积还不算小的韭菜!这下怎么也说不清了,好在老爷爷并不看我手里的东西,但我的脸却莫名的红了,好像这几根菜真是他的一样,距他的菜园二三十米的这几根菜,有可能是野生,也有可能是他的菜的姻亲吧,这么说还真跟他有点关系。这个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小事件,在别人看来也许不是个事,但我总觉得,如果较真起来,是没有人会信我的菜是野生的,上升到人格的高度,这其实不是个小事。
如果说上两次的偷是与植物有关,是因为我对植物有天生的敏感,那么后来的一次就是与人有关的无意之举了。那时候在一家工厂上班,是生产各种砂轮及机器零件的。所以,在车间工作的全是男人,全厂只有我一个女性,办公室、财务、仓库都归我管。直到有一天,几个男人笑一个男工,说他的钻头总是坏,总是需要这需要那的天天往仓库跑,我才突然发觉这个浓眉大眼的帅帅的男孩子确实比别人跑的勤了些,可是通过日常的聊天我知道他比我小十岁之多,难道……果不其然,他总是找机会跟我说话,甚至说有一次他在屋里,我从屋外进来时,身上是发光的,我肯定是他的贵人,还总是跟我畅想他的未来并征求我的意见。他会赞扬我说:“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你。”我疑问,他用手书空,见我不解,他说:“冰清玉洁。”有一次还拿从老家带来的饰品,一大包,非让我挑拣,那是些用来摆地摊的亮晶晶的小玩意儿,我拒绝,严肃的告诉他,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孩子都上三年级了,他死活不信。我辞职那天,小伙子和另一个同事给我饯行,在一家阳光小馆。冬天的时候偶然见到,他还说“给你买件棉袄吧?你喜欢什么颜色?”这个经历一方面是让人欣喜的,说明当时的自己还不算太老,三十大几还以为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另一方面却很不安,自己的粗心差点伤害了一个小伙子,如果说跟偷有一点关系,那就是无意间被动的偷了一个人的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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