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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力度

 

作者:褦襶子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7-31 阅读:
摘要:北京海淀艺职的辱师事件与重庆涪陵的气死老师事件等等一系列令儒门尊严扫地的悲剧,引发了师生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争端。本人

北京海淀艺职的辱师事件与重庆涪陵的气死老师事件等等一系列令儒门尊严扫地的悲剧,引发了师生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争端。本人也曾写过《“上帝”下凡》、《“我不感觉到耻辱”!》、《【何小容】老师走好!》等几篇文章。作为一个站了二十年中学讲台的“老九”,在同情受辱的古稀老教师,悲悯英年殉职同仁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的思考。

伴随着教育体制的滞后发展,杏坛屡屡出现不合谐的音符。师与生所代表的两个利益群体的矛盾日益激化。在传统的非理性的观念误导下,也由于教育产业化错误观念的滋生与蔓延,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敌对情绪日渐加深,导致学校教育工作秩序出现恶化的态势。教师群体对“突如其来”的形势变化缺乏思想准备,面对巨大的心理落差,情绪低沉。虽然有少数的学校因为聚集着家庭富裕的孩子,师生的利益对峙暂时被经济因素掩盖了。可是矛盾仍然在不断加深。因此中国教育中的师生关系恶化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是简单的师德问题与独生子女的个性不健康发展问题,这里面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有待于有识之士共同探讨。在此笔者仅就教育方法的适用性问题发表点个人见解。此见的,可能与现行教育观念相悖,可是与现行观念相同的教育方法已经被实践证明解决不了时下师生之间日益滋生的矛盾。因此探索新的教育观念下的新的教育方法,就势在必行。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人性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的。因此人类社会须要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这种弱点不是人成年后才滋生的,而是人与生俱来的。同时人类社会对人的影响也不是从成人后开始的,在孩子一降生在这个世界上,人类社会就开始了对其 的影响。这些影响中,不都是健康的有利的影响,负面影响与正面影响同时注入了孩子的头脑当中。所以即使人之初性本善,也无法确保孩子身上没有人性的弱点。读者诸君也就没有必要再探讨孩子身上的人性弱点的来源了。总之,孩子身上与成年人一样具有着人性的弱点。这种弱点,伴随着孩子生理年龄的提前,已经越来越多地极富时代个性地体现在基础教育中。这也就说明,对于青少年的教育方式也要与时俱进,既然孩子身上具有了成年人身上的人性弱点,对于成年人的教育方式,也就可以相应地适用于未成年人了。这与保护未成年人不存在着本质的矛盾,因为对于成年人的教育也是一种保护,因此用对于成年人的教育方式教育未成年人也是一种保护。当然教育方式对于不同的教育对象来说是有着个性差异的。因此笔者提醒读过此文的读者,与见过本人教育观念文章的朋友们,切忌不要照搬照抄。要根据自己的教育对象灵活地运用。

上面提到人性的弱点,我们时下的教育恰恰忽视了这个问题。成年人的自制能力要比未成年人强,都难以自我完善,而我们的教育却期待着未成年人会在明白道理后达到自我完善的境界。这就是我们现在语言教育独行的弊端。现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把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械地保护成只有语言教育的程度。这是狭隘的保护,至少是不完善的保护。因为这种保护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未来。如果语言教育能够解决教育的全部问题,那世界上就不必有监狱了。把监狱全都改成学校不就成了吗!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教育的力度?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教育方式都解决不了教育的全部问题。因此健全的教育方式是时代所必须。健全的教育方式就是有力度的教育方式。就是有效果的教育方式。就是能够解决未成年人成长失衡的教育方式。

“教育”与“保护”就象未成年人成长路上供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两条腿。现在其中的一条腿——“保护”的生长速度远远超过另一条腿——“教育”的成长速度,造成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另一条腿——“教育”的严惩短缺,使未成年人的成长严惩失衡。成了“金鸡独立”了。未成年人焉能健康成长?

铺垫了这么些,就是要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教育离不开惩罚。只有对于未成年人施加外力的惩罚,才能帮助未成年人克服人性的弱点。此前我曾写过一篇杂文《碰撞“西点”》对杭州西点男儿训练中心的教育方式提出了个人的见解。我们的国人常常爱病急乱投医,爱走极端。真正未雨绸缪的还是少数。这也就是笔者系列杂文《恶习——民族的悲剧》所阐述的非理性的思维。我们生活中处处充斥着非理性,国人吃东西讲究好吃,不讲究营养;国人穿衣服讲究自己喜欢,不考虑环境效应;国人养孩子象养宠物,多考虑孩子的生理须要,极少考虑孩子的精神须要。在众多国人看来,学习文化知识就是孩子的全部精神须要了。这一点也成了当今中国孩子受“健全教育”的最大障碍。

只要人们动一动脑就能够明白这样一种道理,学习是艰难的。其困难程度远远超过人平常的理智约束能力的承受。即使孩子明白学习的道理,也很难凭着主观意志完成学习任务。何况我们现代非真空式教育,孩子每时每刻都在受着社会的影响。不同古时候那种遁入深山,与世隔绝的学习方式。即使古时候那种最大限度的克服社会影响的学习环境,没有惩罚都很难达到教育目的。戒尺大概就是如此产生的吧!笔者不否认应该向西方学习科学的教育理念,可是我们中国是最早开始学校教育的,为什么就不能总结一下自己的教育理念。记得日本人在世界各国都竞相购买西方先进科技产品时,日本人却只买几件,回去研究,然后发展自己的相同产业。据说日本的摩托产业就是这样曾经领先世界的。而我们中国的大地上跑了多少年洋人的汽车后才有自己的汽车产业!可以说一个缺乏理念的教育,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教育。在世界发达国家开始反思“人性化教育”的弊端时,我们却全部照搬来“改革”我们自己的教育。西方国家在几十年的“人性化教育”后发现这种人性化的局限性。那种只单一注重孩子个性发展的教育,在发展孩子良好个性的同时,也让不良个性得以滋长。这是一种放任的教育,被动的教育。孩子的个性应该培养,但是应该是经过有选择的培养。是去掉不良个性的个性成长。

比方说我们时下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环境中。如果不进行良性的个性教育,任其自私的个性发展,我们拿什么来创建和谐社会?有谁会认为语言教育能够让这一代孩子放弃发展自私的个性?那些所谓的闭门造车的教育专家,在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时说:“学生上课不学习扰乱课堂,让学生站起来就是违法了。”不许把这样的学生驱出教室,试问在保护这个扰乱课堂的孩子的学习权利时,有多少孩子的学习权利被这个扰乱课堂的孩子剥夺了?说什么教育?哪个孩子在扰乱课堂时不知道扰乱课堂是不正确的!北京艺职事件的视频中,那个在北京海淀艺职受辱的古稀老教师不也是在时时用语言教育那些孩子认真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吗!哪个学生不知道上课不应该在课堂打扑克,可是重庆涪陵的那个被气死的中年女教师,不就是因为阻止学生这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受学生辱骂而气绝身亡的吗!上课打扑克,还敢因为老师阻止而辱骂老师。你拿什么样的语言去教育这样的孩子。别说这样的孩子是个别的,有此种观念的人就是闭门造车的人,即使你是所谓的教育专家,也是个闭门造车的教育专家。那种把职业教育同基础教育截然分开的观念,就是国人非理性观念的具体表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关于基础教育这方面的报道,可是作为一个从教二十年一直站讲台的教师,这种现象见得太多了。可能有人要怀疑本人的教育能力了,那么可以告诉大家本人的课堂上从来都是秩序井然。可是这不代表着所有学校的学生都如此。如果不是有这种能力也就没有资格在此侈谈什么教育方法了。

上述这些现象告诉我们,语言教育虽然是一种主要的教育方式,可是它不是万能的。惩罚教育,本人称为强制教育。是克服学生人性弱点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虽然教育的力度不取决于方式,可是对症的教育方式却是最有力度的。

惩罚是教育方式不是教师情绪的宣泄。改革开放后,基于教育腐败现象的日增,社会对教育的不满,直接影响到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加之社会普遍教育观念的非理性,使家长与学生拒绝所有惩罚教育。语言教育名虽为美,可是这种徒有其名无有实效的教育方式,贻误了对孩子教育的最佳时机。学校教育是有时间限制的,伴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加深,学生是能够明白教师语言教育的道理的。也会主观上配合教育。可是怎样来解决教育与认识时间的不同步问题?难道我们的教师的最大欣慰就是在学生成年后,听学生说一句后悔的话:“都怪我当初没有听老师的话!”吗?这是明哲保身的做法。不是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民族脊梁的知识分子的修为。教育形势日夕万变,什么样的专家只要他离开教育第一线,都会闭门造车的。现在已经是网络时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全可以展开网络讨论,广泛听取工作在第一线的教师的意见。而不是由那些已经离开教育第一线成为教育权贵的所谓的专家来闭门造车。教育事关国家民族的兴衰,事关人类的未来。如果我们那些教育专家,不是沽名钓誉考虑他们个人的颜面,而是能从国家民族利益出发,虚心听取那些被他们蔑视的普通教师的意见,就不会弄出这样一个跛脚的法律来。现在未成年人成长不是“教育”、“保护”两条腿走路,而是由“保护”一条腿单腿跳。因为“保护”的那一条腿长的已经使“教育”的那条腿够不着地了。教育的失衡也就不言而喻了。

解决教育效果与教育时间的不同步问题唯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适度运用惩罚教育方式,也就是笔者所倡导的强制教育方式。但是强制教育方式绝不等同于教师对学生不满情绪的发泄。媒体报道的那个看学生不认真学习写错字就按学生头误至学生双眼失明的老师的行为就是一种发泄,就不是一种教育方式。老师被学生辱骂大打出手也是一种发泄,也不能称之为教育方式。学生不认真学习,学生辱骂老师须要教育,这种教育可以是惩罚的教育,可是这惩罚不是教师发泄不满手段,必须具有教育的属性。这种观念须要媒体为家长与学校驾起沟通的桥梁。把学校教育的科学理念灌输到家长的思想意识当中。而我们现在的媒体却恰恰站在教育外行的角度,向家长们发出一些错误的信息,为学校教育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就拿专家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举的例子,学生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语言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按照现在法律的范畴就只有继续那不凑效的语言教育。可是如果这时,教师能在学生第一次扰乱课堂时,让学生从接受语言教育,过渡到肢体语言教育,站起来感受同学与老师给其造成的心理压力,从生理的角度,这个新形成的兴奋灶,就会在大脑的交互抑制作用下抑制学生扰乱课堂的那个兴奋灶,就会使学生停止扰乱课堂的行为。如果教师运用得好,基本上可以保障课堂教学的进行。然后在下课后,对学生进行语言补充教育。至少可以向学生传递这样一个心理暗示,课堂上是不可以违犯纪律的。这里还要强调一点,强制教育必须有语言教育作为铺垫与补充。缺乏语言教育的铺垫与补充,强制教育的概念就不成立了。就只剩下强制,没有教育了。强制教育是语言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其作用是加大教育的力度,达到教育的效果。关于强制教育的规律,笔者的有关教育文章,如《班主任工作讲座》(亦称《班主任工作撷英》)等十多篇教育文章琐碎的介绍过。此文后,笔者准备专门就强制教育规律写一篇文章。届时请教育届同仁们斧正。

强制教育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也是有着不同规律可循的。对待小学阶段的孩子,主要从孩子的行为习惯入手。感化与强制相辅相成。这方面希望有小学教育经验的同仁多发表些见解。笔者所研究的是中学阶段的强制教育。中学阶段的强制教育可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学生在小学阶段所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缩小教育效果与教育时间之间的反差。

教师的强制教育与教师不满情绪的发泄是较难界定的。这就须要教师拥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同时须要专业的教师强制教育行为裁定机构。在学生与教师发生强制教育纠纷时出具专业裁定结果。教育是个“人治”与“法制”相互结合的行业。任何法律都无法把教育的内容界定在内。因为教育随时要面对新的课题,遵循教育法规与完善教育法规同样重要。教师要具有使命感!

本人的教育方法,乃一管之见。只是想抛砖引玉,为教育界同仁探讨教育方法提个倡议。共同来解决当前教育困境。只要全体教育同仁,忘不了肩负的天下兴亡的使命,就没有解决不了问题。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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