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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收拾几个小喽罗就完事

 

作者:曹友琴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7-31 阅读:
摘要:震惊中央的山西黑砖窑案,在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受到审判的有五人,一个是黑窑主王兵兵,一个是黑窑的包工头衡庭汉

震惊中央的山西黑砖窑案,在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受到审判的有五人,一个是黑窑主王兵兵,一个是黑窑的包工头衡庭汉,另外三个是黑砖窑的看守,亦即“打手”(7.5日《扬子晚报》)。这几个作恶多端的家伙当然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当然好。

然而,笔者以为,他们都是小喽罗。小喽罗的背后没有“山大王”撑腰,他们是不敢那般胡作非为的;他们或能胡作非为于一时,但绝可能横行霸道十多个年头;少量黑砖窑在阴暗角落里,偷偷摸摸赚黑钱或许可以有一时之生存空间,但绝不可能有遍地开花之势。因此,倘若弄几个小喽罗收拾收拾,而把那些背后大大小小的“山大王”放过,人们就要问,意欲何为?因为那些盘根错节的老根尚在,就会从老根处再生出新的毒草,危害百姓。

小喽罗背后的“山大王”是些什么人?仅从媒体报道看,某些“公仆”就很值得追究他们的身份:最凶狠的黑窑主王兵兵的背后就是他的父亲,一个村支部书记,他能脱得了干系?派出所向黑窑主收取“保护费”就可以安然无恙,那些所长、干警算不算背后的“山大王”式的势力?几个寻找孩子的家长,坐在由临晋乡派出所指导员开着的警车上去找孩子,途中遇到黑窑主岳西山,他指着指导员的鼻子训斥道:“谁让你让他们坐你的车?快让他们下去!”指导员马上把寻找孩子的家长轰下了车(6.2日《南京晨报》)。这个指导员既是黑窑主的孙子,又是黑窑主的“保护神”,双重身份,何能逃脱法律制裁?县工商、税务、公安、国土等等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县太爷”们,他们十多年来有没有同黑窑主结成利益同盟?否则黑窑主怎么就那么疯狂?他们守在人民给予他们权力岗位上,却实际上成了黑窑主的靠山,该不该受到制裁?至少他们也是严重地玩忽职守,犯有渎职罪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有这些,应该是秃头的虱子-----明摆着的。倘若“刑不上大夫”,那就只能让百姓摇头了。

人们更关注收拾小喽罗之后的后续司法作为。缺此后续,是怎么也难以让人兴奋得起来的,更多的倒是反腐信心的丧失。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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